百顺胡同是京城最著名的烟花柳巷,这里青楼妓院林立,赌馆酒肆比比皆是。入夜后,城中别的地方大多已经乌灯黑火了,而百顺胡同中却是分外热闹,各大青楼门外都挂上了灯笼,打扮妖娆的风尘女子们站在道旁,搔首弄姿地招揽客人,夜风中弥漫着各种脂粉的气味,男女打情骂俏的声音此起彼伏。
百顺胡同附近还有不少暗巷,巷内十分昏暗,不过门户却大多虚掩着,住在这里的大多是些年老色衰的暗娼,当然也有喜欢单干的年轻姐儿,都统称为半掩门。
一到晚上,半掩门的暗娼们便会把门户稍微打开,有需求的男人可以直接推门进去,谈妥了价钱便关上门做事。
一般帮衬这些暗娼的都是兜里钱不多的男子,他们可没兴趣,也没有那个闲钱吃喝玩乐,他们通常会选择直奔主题,完事后拍拍屁股走人。所以尽管眼下还早,但暗巷内却是呻吟喘息声此起彼伏,让人面红耳赤。
此时,一家半掩门内却点着油灯,不大的客厅中准备了一桌酒菜,两名痞里痞气的家伙正在那大吃大喝,旁边有一名穿着暴露的女子则在给他们斟酒。
穿着暴露的女子名叫春喜儿,年约二十出头,中上之姿,身材饱满圆润,在附近的暗巷中也算是小有名气,平日生意很好。
此时春喜儿上身披着敞开的罩纱,粉红色的抹胸下峰峦怒挺,十分之诱人。两名痞男喝一边唱酒,一边对着春喜儿上下其手,在那丰胸肥臀上占便宜。
这两名男子均是京城本地的流氓地痞,其中一个叫秋哥儿,另一个叫老湾,平时在赌场看场子,偶乐也干些偷抢拐骗的勾当捞外快。
这时,那老湾伸手在春喜儿的胸部狠抓了一把,后者估计是被抓痛了,用力打了前者手背一下,又把酒壶重重地搁在桌面,嗔骂道:“王八蛋,你当老娘这不是肉做的。”
老湾嘿笑道:“嚷嚷个屁,抓破了老子大不了赔你,要不老子也让你抓一把下面过瘾!”
这个春喜儿显然也是个巴辣的角色,当即骂道:“我呸,就你那玩意,给老娘剔牙缝都嫌小呢,滚,不做你们生意了!”
老湾面色一变,当场就要发作,被嘲笑本钱不行,这可是最伤男人尊严的。秋哥儿连忙拦住同伴,笑道:“喜姐儿,老湾开个玩笑而已,别当真哈。”
话说这个春喜儿虽然是暗娼,但是正值青春年轻,身材容貌都还过得去,所以跟这条街上巡逻的差役都有些露水姻缘,否则她也没底气对两名地痞如此强硬。
这时那老湾也清醒过来,陪笑道:“喜姐儿,对不住啦,开玩笑……哈,开玩笑啦!”说完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面上。
春喜儿不由眼前一亮,这锭银子估计有二两重,倏的伸手拿过来,飞了个媚眼道:“你们这两个死鬼敢情是发财了,难怪跑来人家这里又吃又喝的。”
秋哥儿眼中闪过一丝得色,笑道:“咱兄弟俩今日确发了点小财,今晚留宿!”
“哎哟,那人家得去找个姐妹来帮忙,省得人家今晚受不住你们这两死鬼挞伐!”说完便站起来。
“嘿嘿,去吧,去吧,今晚咱们轮换着玩,不差钱!”秋哥儿嘿笑道。
老湾看着春喜儿扭拧着肥臀走向门口,咕噜地吞了吞口水,暗道:“呸,待会看老子在床上怎么日你,不弄你个哭爹喊娘,老子名字倒过来写。”
嘭……
正在此时,院门被暴力踹开,一飙人从门外冲了进来,为首者对着春喜儿就是一脚,后者当场惨叫一声滚到旁边。
老湾和秋哥儿下意识地站起来,不明所以地看着院子,只以为春喜儿的仇家上门找碴,结果两人很快便面色急变,站在那瑟瑟发抖。
原来冲进院子的竟是一队锦衣卫,身穿飞鱼服,手执明晃晃的绣春刀,为首者赫然正是把总司马辕,现在已经是锦衣卫百户了。
司马辕提着刀走进大厅,连看都不看屋内两人一眼,伸手便在碟中撕了一条鸡腿咬了一口,随即又吐了出来,骂道:“操,什么几把玩意,太难吃了,拿下!”
立即冲上来四名锦衣卫,对着两名地痞当头就砸了一刀背,砸得两人当场头破血流倒地。
司马辕痞气十足地提起酒壶,对着壶嘴啜了一口酒,这才上前一步,抬脚踩在那秋哥儿的胸口,绣春刀就架在脖子上,用刀背一下一下地锯着,一边冷笑道:“说吧,孙老三被你们绑到哪了?”
那秋哥儿差点吓尿了,颤声道道:“官爷,不关我们事,人是建昌侯家的抓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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