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一周之后,韩烽终于承认了这个貌似匪夷所思却不容置喙的事实,不是这李云龙是冒出来的,而是自己是冒出来的。
准确的说,是他韩烽魂穿在了这个韩三愣子身上,而这位三愣子只是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的傻儿子,之后在韩老爹的苦苦哀求下,这才被勉强被收入了新一团。
韩烽的灵魂与三愣子的记忆融合时在感慨中发现,这三愣子的记忆真是少的可怜,果然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低能儿。
魂穿在一位低能儿身上,这当然是一种不幸,只是韩烽的性格决定了他和鲁冰逊漂流记里乐观务实的鲁滨逊一样,凡事既然已经发生,就只朝着好的方向去想,不是说态度决定人生嘛!
首先,相貌平平,这没啥好说的,虽然与自己前世相比绝对算不上帅,却也不丑。男人嘛,多半都是大众的面孔,这可是炮火纷飞的时代,帅?顶个屁用。
身材倒是魁梧,胜过营养均衡的自己的前世,在韩烽看来,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傻大个儿”吧!
鲁滨逊式衡量完毕,韩烽轻笑了笑。
还不错,情况比自己预料的还要容易接受,在这战火连天的岁月,拥有一副魁梧的身躯,外加自己来自后世的聪明灵魂,甚至再去深想,自己能够未卜先知这亮剑历史里的一切将要发生,岂不是很令人期待吗?
韩烽本来就是追求刺激的灵魂,接受力也是一等一的强,他读过小说,对于魂穿的桥段并不陌生,只是没能想到,造化弄人,事情居然会降临在自己的头上。
用一周的时间弄清楚了情况并整理好心情,韩烽一翻身从底层铺着稻草的单薄被通铺上站起,时间正是深秋,天气之中已经夹杂上几分料峭,他四下瞅了瞅,没有多余的衣服留给自己。
想都没想,韩烽转身把旁边铺位上叠的整整齐齐的一套土灰色八路军服套在了身上。
“还不错,穿着精神又保暖,就是紧巴了点儿!”
韩烽扯了扯自己的衣服,推开了木轴的门,据说这种木轴时的门板是可以拆卸的,农村的人家过年杀猪时就是把这半扇门板一卸,然后磨快了刀,烧开了水,用铁钩勾住猪的下巴那么一拽,大肥猪就那么在震天响的哀嚎中乖乖的躺在了木板上,很快,就会变成一块块肥肉,一道道美食。
门外,八路军兄弟们似乎在训练,大概是在练刺杀操吧!喊声震天,就是不知道练得咋样。
至于实弹打靶的射击练习?拉倒吧,就是韩烽一个外行也清楚的知晓,作为不被大哥国军认可喜欢的弟弟,八路军的弹药储存匮乏到了极致。
“班长,那傻大个儿穿着你的军装出来了。”韩烽所在的作战最小单位是三班,他从土屋子里走出来的时候,三班的副班长徐丰收扯着班长刘正的衣服轻笑,“班长,你看,你的军服都快被这傻子给撑爆了。”
刘正一愣,抬头时果然看到韩烽正穿着自己的军服走了出来,他的军服正面有一个很大的破洞,那是很明显的标志,整个三班的战士们都清楚这是班长刘正的衣服,听说是在一次与鬼子拼刺刀的时候留下的破洞,破洞的故事让三班所有的战士对刘正肃然起敬,这可是在鬼门关走过一遭的男人。
“三愣子,你醒了!”刘正没有理会徐丰收的玩笑,一口正宗的地方话问道:“怎么样,我这军服穿的还不赖吧?”
韩烽摇了摇头:“说实话,真不咋地,单薄不保暖,关键还不合身,穿着像是洋葱包了层皮似的难受。”
徐丰收顿时大笑,“班长,你看你这经常舍不得穿的军服,平日里还总是拿出来眼气大家伙儿,现在倒好,被个大傻子穿着,居然还被嘲笑喽,哈哈哈——”训练的战士们一齐哄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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